近日,市民劉某做為申請執行人子女來到向陽區人民法院,將一面書寫“公正執法,為民解憂”的錦旗送到了執行干警手中,表達對法院執行干警司法為民、熱情服務的感激之情。
據了解,申請執行人劉某于2013年7月與被執行人牟某簽訂股金轉讓協議,協議約定牟某將其持有的鶴崗市農信社職工股以50000.00元的價格轉讓給劉某,2014年1月起所得股金和利息均歸劉某所有。協議簽訂后,劉某交付牟某相應錢款,牟某將其股金證交由劉某保管。后因牟某未按約定將股金及利息給付劉某,且股金已不存在,協議無法履行,劉某訴至法院。法院經審理,判令牟某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一次性給付劉某股金50000.00元及利息。
民事判決書生效后,牟某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,劉某作為申請執行人于今年向我院申請強制執行。進入執行程序后,執行干警迅速展開執行工作,對牟某名下財產情況進行調查,及時凍結了牟某銀行存款和工資賬戶,并向牟某送達執行通知書、報告財產令及凍結文書。牟某收到法院的執行文書后,仍表示自己經濟困難,沒辦法一次性把欠款還上。執行干警耐心細致地做牟某的思想工作,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將要承擔的法律后果。牟某表示,愿意籌錢,盡快還清欠款。執行5日后,牟某將50000.00元股金湊齊匯至法院執行款專戶后,第一時間將該款發放給了劉某。針對拖欠股金所產生的利息,雙方當事人也達成了執行和解協議,至此,該案順利執結。此案成功執結后,申請執行人劉某多年來的心結和困擾徹底消除,她順利拿到了屬于她的執行款,法院也盡了自己應盡的責任。
努力踐行“我為群眾辦實事”、“打官司不求人”承諾,已成為向陽區人民法院當前司法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,向陽區人民法院在今后工作中,牢牢把握“司法為民、公正司法”的人民法院工作主線,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。